6月11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规范公安机关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安部起草了相关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文件的发布,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低空经济加快发展的同时,低空飞行管理也正在进入更加规范、更加精细、更加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规范飞行秩序
随着无人机应用持续普及,航拍、巡检、植保、物流、应急等场景不断拓展,低空飞行活动日益频繁。但在实际运行中,未经实名登记、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违规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非法使用反制设备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低空飞行秩序,也可能影响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重点区域安全。

此次征求意见稿围绕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进行细化,明确了处罚适用规则和具体裁量情形,有助于推动执法标准更加统一、处罚尺度更加清晰,也进一步提醒无人机使用者必须依法飞行、规范飞行、安全飞行。
明确违法边界
从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文件对多类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包括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飞行、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模型航空器违规飞行,以及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等情形。

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飞行、在机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等区域飞行、发生失控坠落或挂载物品掉落等安全事故的,将面临更严格的处罚。
对于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行为,也明确了没收设备、罚款等不同裁量标准。
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低空活动中的法律边界,也为无人机飞行活动、重点区域防护和反制设备使用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
安全合规并重
低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也离不开安全底线。无人机可以服务城市治理、应急救援、能源巡检、交通管理和产业发展,但每一次飞行都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在机场净空、铁路沿线、重大活动、能源设施、政企园区等重点区域,低空安全管理更需要前置化、体系化和规范化。

对相关单位而言,低空安全防护不仅要解决“看得见、识别准、预警快、处置稳”的问题,也要确保设备部署、使用主体、操作流程和处置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于无人机反制设备,更要坚持依法依规使用。反制设备不是普通消费类产品,其使用场景、管理主体和操作权限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非法拥有、使用造成新的安全风险。
推动体系建设
低空飞行监管规则不断完善,意味着低空安全治理正在从“事后处置”走向“前端预防、过程监管、依法处置”的综合治理模式。
未来,低空安全不只是某一台设备、某一个点位的防护问题,而是涉及空域管理、目标感知、身份识别、风险预警、执法协同、数据留痕和应急处置的系统工程。

这也对低空安全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具备技术能力,也要理解政策规范;既要服务应用场景,也要保障合规边界;既要提升处置效率,也要兼顾安全、合法与可追溯。
守护有序低空
作为低空安全领域的参与者,天科智戬持续关注低空飞行管理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无人机侦测识别、低空态势感知、重点区域防控、预警联动和平台化管理等方向,推动低空安全能力在实际场景中规范应用。
低空经济要飞得更远,必须先飞得更稳;低空应用要走向规模化,也必须建立在安全、有序、可控的基础之上。
核心科技 自主可控